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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市部分农贸市场叫停“生鲜灯”

来源:中国国际新闻传媒网    时间: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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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新闻传媒网(田亚东)新疆电    大家日常去肉摊买菜,是否遇到过买回家的肉并没有摊点上“看”上去那么诱人的情况?这很可能是摊点上的粉红色“生鲜灯”在作祟!72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今年121日起施行,明确了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

“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用生鲜灯“遮丑”后,即使不怎么新鲜的肉和蔬果也能变得光鲜水灵,影响消费者的选购。近期,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库尔勒市多家农贸市场检查走访时发现,生鲜肉类、海鲜及高档水果摊位使用“生鲜灯”的情况还是比较普遍。为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规范农贸市场生鲜灯的使用,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贸市场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检查期间,执法人员耐心为经营户讲解新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市场开办方共同劝导经营户开展自查自纠,对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主动进行更换。同时,执法人员告知经营者,121日前务必更换符合法律规定的照明灯具,121日后将严查使用“生鲜灯”的违法行为。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库尔勒市鸿丰市场主动出击,第一时间告知市场内经营户新管理办法的要求,要求经营户尽快拆除“生鲜灯”,统一配置近自然光线的照明灯具。截至目前,鸿丰市场内11家肉类零售摊位、6家蔬菜摊位和6家水产摊位已全部弃用“生鲜灯”,以强弱适宜的光源,还原商品本来面目。

今后,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跟进各大农贸市场生鲜灯使用情况,向经营者普及新规定,劝导开展自查自纠,保障和维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通讯员:杨坤)

【责任编辑:周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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