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犁县公安局
中国国际新闻传媒网(何军)新疆电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识假、防骗意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广大群众参与打假维权意识,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2日,县公安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开展“3.15”打假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走上街头,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同时介绍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活动常见的手段、方式、危害以及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等内容,切实提高群众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针对群众的疑问,民警详细进行讲解答复,告知群众遇到假冒伪劣商品上当受骗时一定要向公安机关提供案件线索。随后,民警深入辖区商超、药店开展检查,着重了解食品、药品的进货渠道,严查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督促经营者牢固树立守法经营意识,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确保群众饮食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受教育群众2000余人。下一步,尉犁县公安局将持续加大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各类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我县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为进一步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保障尉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3月13至14日,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配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开展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查和例行监测抽检,为3·15消费者权益日打响第一枪。
本次抽样共计抽取52批次,其中监督抽查39批次,例行监测13批次,主要包括蔬菜、牛羊鸡肉、鸡蛋等10余品种,执法人员还向农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等相关农业知识,并针对豇豆种植户有针对性地开展种植技术要领的宣传,提高了种养殖基地负责人的责任意识。
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将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大宣传教育和抽检力度,全力守护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尉犁县第四小学
近日,尉犁县第四小学校开展“诚信3•15我的权益我做主”活动。
活动中,学校邀请乡派出所民警结合实际,采用案例分析、互动问答等形式为学生们介绍什么是知识产权、消费者权利及日常投诉热线电话等,引导大家强化在日常生活中的维权意识;各班主任结合班会课为同学们生动讲解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维权的途径等相关知识;在 “3•15消费者权益日辩论大赛” 班级辩论赛上,同学们分为正反两方,从商家、法律、消费者等多角度开展了精彩的辩论发言,既给学生创造了展示自我机会又提升了口才的机会,还强化了学生的维权意识。
此次活动,给予了同学们初步的消费意识,引导学生从小处着眼,从小事做起,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在学生心里种下正确消费和维护自己权益的种子。
尉犁县第五小学
3月14日,尉犁县第五小学开展“提振消费信心 诚信维护你我”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
活动中,各班开展了“三无产品调查”的实践活动,同学们走进超市、走进菜店,在“生活课堂”中开展丰富的实践活动,在家长的经验传授与细心指导下,同学们逐一调查食品安全情况,逐渐学会了如何准确辨别新鲜蔬果、商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方法。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深入了解了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在消费“实战”中提高了社会生活能力,提升了依法维权的消费意识。
尉犁县第七小学
近日,尉犁县第七小学组织开展了“诚信消费,共建和谐”活动。
活动,尉犁县第七小学通过主题升旗仪式和国旗下讲话,倡导和鼓励同学们要关注生活中的“衣食住行”,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同时各班级还开展了以“诚信”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班队课,班主任图文并茂地向同学们讲述如何挑选健康食品等消费常识,用实物教会队员们认准食品CS标识、辨别“三无”产品等。此外,学生们还通过绘画,板报及观看视频等多种形式,学习消费者权益日相关知识。
此次活动,不仅增强了学生们的诚信消费意识。今后,尉犁县第七小学将继续关注学生的消费教育,努力营造一个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将诚信消费的理念传递给每一个学生。
光明幼儿园
在“3·15消费者日”到来之际,光明幼儿园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及消费维权的教育活动。
活动中,市监局工作人员介绍了“3·15”的相关知识,小朋友们通过观看视频和产品实物知道不购买三无产品,不食用过期变质的食品等。随后,小朋友们和爸爸妈妈一起来到了超市,在实践中亲身体验与感受真实的社会生活,通过自主购物交流,帮助小朋友掌握食品安全知识,认识了食品安全标识。
通过此次活动,小朋友初步树立了消费安全意识,形成了良好的购买及自我权益维护意识,在他们心里种下了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护自身权益的种子。